5月15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等8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印發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名單的通知》(環辦氣候函〔2024〕187號),公布了39個市(區)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我市成功入選此次試點,是全自治區唯一一個,標志著我市在應對氣候變化、推動城市韌性可持續發展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下一步,我市將把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納入重點工作任務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進一步完善適應氣候變化工作機制,加強重點領域適應行動的有效開展。推動開展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以有效防范和降低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為目標,以提升全市適應氣候變化管理能力、加強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評估、強化重點領域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為重點,完善《呼和浩特市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重點任務和職責分工,創新工作思路,在總結前期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大力推進深化呼和浩特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
來源于:青橙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