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城發公司邀請內蒙古自治區紀委信訪辦主任張濤來城發舉辦了黨風廉政教育專題講座。城發黨委委員、總經理呂德育,黨委副書記張永,副總經理史繼文、劉建軍,紀委書記寶音達來,副總經理武云和公司中層干部、基層的環節干部及部分職工約二百四十多人參加了學習。
張濤主任圍繞“如何學習理解、貫徹落實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他講到,《準則》和《條例》是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修訂后的《準則》共8條、281字,分為導語、黨員廉潔自律規范、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等3部分,可概括為“四個必須”“八條規范”。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重申黨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優良傳統作風、高尚道德情操等“四個必須”原則要求。二是圍繞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對全體黨員提出“四條規范”。三是圍繞廉潔從政,從公仆本色、權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風等方面,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條規范”。對照《條例》修訂前后的內容變化,不難發現,新《條例》堅持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作為“負面清單”,強調他律,重在立規。這把突出政黨特色、黨紀特色和體現全面從嚴治黨實踐成果的“黨紀戒尺”,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六大紀律”,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
城發黨委副書記張永在總結時強調,《準則》和《條例》全面梳理了黨章對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要求和紀律要求,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城發公司黨委要認真抓好《準則》和《條例》的貫徹落實,切實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公司的黨員干部要嚴于律己,做到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存戒懼;黨員領導干部更要帶頭把黨章黨規黨紀落實到位,自覺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在嚴守黨紀上遠離違紀紅線,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文·圖/張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