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城發物業公司黨支部通過支部微信群召開政治理論暨“以案明紀、以案示警”警示教育專題學習會,黨支部書記娜仁同志主持會議,全體黨員、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參加。
會議重溫了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五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會議指出,全體黨員要帶頭認真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好新發展理念,倍加珍惜和繼續堅持民族團結的光榮傳統。堅決按照集團公司黨委“民族政策宣傳月”工作方案部署及要求,以“創造各民族共居共學、共建共享、共事共樂的社會條件,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題,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在公司新媒體平臺經常性地發布黨的民族理論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規、在服務小區公共場所張掛宣傳標語、聯合社區面向職工群眾開展民族政策宣傳活動等,引導職工、社區居民各族群眾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思想基礎,共創美好生活。
會議還通過“宋亮案”“蘇和案”“李建平案”為鏡鑒,對大家進行了一次警示教育。會議指出,全體黨員、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要聚焦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黨內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問題,對照《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深挖細查自身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列出清單并制定整改措施,持續整治,切實把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落到實處。
會議最后組織學習了《中國共產黨內蒙古歷史》(第一卷)第八章《瓦窯堡會議后中共中央、毛澤東對內蒙古地區民族工作的指導》內容。會議要求,要深入了解毛澤東發表《對內蒙古人民的宣傳》的時代背景、深刻內涵及重要指導意義——揭露日本帝國主義和國民黨及軍閥們企圖奴役整個內蒙古地區人民的罪惡行徑;了解中共中央發出《關于內蒙古工作的指示信》的觀點及內容,以及對內蒙古地區黨組織的現實指導意義;了解中國共產黨蒙古工作委員會和少數民族工作委員會成立后,為宣傳共產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采取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如開辦訓練班、與有代表性的民族宗教人士和牧民密切交往并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工作;了解黨在伊克昭盟及河套地區開展民族工作的過程及重大意義。
會議強調,全體黨員要善于在學習中總結經驗,在工作中樹立前瞻意識,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努力做到學以致用、學用結合,把黨開展群眾工作的光榮傳統和寶貴經驗傳承下去。